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个人购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番禺监狱(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个人购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C-130109-01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个人购物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
监狱名称 |
地址 |
月采购金额 (人民币 万元/月) |
广东省番禺监狱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中二路113号 |
约160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罪犯生活物资——个人购物的采购(货物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 货物的供应期: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 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160万元/月。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3. 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狱属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存在隶属关系或属同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 提供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二楼)凭(1)《营业执照》、(2)《食品流通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监狱属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6)《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7)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款到即发,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二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广东省番禺监狱
电话:020-87031301 联系电话:/
传真:020-8703132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 联系地址:/
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二楼
邮编:510600 邮编:/
收款银行: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本账户只接受投标人的转账汇款,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的汇款以及保证金。)
银行账号:391150100100086993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