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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含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CB16072QHG375C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幼儿园遮阳棚(含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8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遮阳棚(含安装)(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
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其他货物;
3、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gcgl.com)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1-8 至2016-11-1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8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开标时间:2016-11-28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1-8至2016-11-14止。

 

(一)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幼儿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城路75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28655938
  传真:31135066 邮编:5114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联系人:马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01、8021
  传真:020-87031321 邮编:510599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1
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