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旅游集散中心交通指引标牌采购项目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旅游集散中心交通指引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CB16076QHG451A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旅游集散中心交通指引标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3.2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交通指引标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3 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2) 提供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gcgl.com)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2-16至2017-1-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开标时间:2017-1-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2-19 至2016-12-23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旅游局 |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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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小姐 |
联系电话:81078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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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0178234 |
邮编:510170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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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01、8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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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7031321 |
邮编:510599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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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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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