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物料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海监第八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物料购置项目
2. 项目编号:GCB17013ZHG055A1
3.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供货方式 |
本项目采购预算 |
船舶物料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在供货期内不定时不定量,下单后24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广东省内)。 |
人民币25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要求:
(1)产品(货物或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套,只接受pos机刷卡方式,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4. 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项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gcgl.com)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2:00-2: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2:30
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4. 已购买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售卖:刘工、黄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4、8021
传真:020-87031321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