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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PPP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揭阳揭阳市引榕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揭阳市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PPP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PPP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GCB17006ZFG025A1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数量:1项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106 万元

六、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揭阳市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主要包括:从龙颈下库左岸坝上东端0.75km新建取水口取水,设计流量7.80m3/s,按照压力自流输水至蓝城区水厂、揭阳市第一水厂、揭阳市第二水厂和揭阳市第三水厂。干管输水线路总长为35.39km,隧洞段长5.46km,埋管段长29.94km。输水干管k32+400至揭阳第二水厂的支管段埋管长度为0.39km。输水线路总长为35.39km。主要建筑物有:取水口、地下埋管、隧洞等。项目投资约16.29亿元。因工程采用PPP模式实施,需选择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开展PPP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本项目成果必须满足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

   (二)主要服务范围:编制PPP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项目社会资本的采购和遴选工作(包括资格预审和招标采购);编制PPP项目合同;组织市场测试;协助委托方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谈判并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三)服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

(四)服务期:暂定100日历日。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和履约能力;

3.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引调水专业) 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了网上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业绩要求:

近3年有水利工程引调水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类的PPP项目咨询或管理业绩至少1项。

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部人员需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律师各一名及财务、技术等方面人员。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投标人,也可以是不超过2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咨询机构为牵头人,如联合体内包含法律顾问机构的,法律顾问机构必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如果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内不包含法律顾问机构的,应承诺中标后委托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工程项目法律顾问业绩/经验的有关法律顾问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八、合格投标人的确认方式

本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格式详见附件,提供原件)。

 注:①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满足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9:30时,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6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dgcgl.com),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修改、补充者,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揭阳市引榕工程管理处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新亨镇北河桥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625698098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3

 

 

 

 

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