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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第七支队2017年码头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海监第七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海监第七支队2017年码头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CB17032ZFG390A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海监第七支队2017年码头租赁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8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7年1月-3月(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2017年1月-3月(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码头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6.3    保密声明;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提供码头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616日起至201762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帐号:391150100100086993),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评标时备查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     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 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1.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gdgcgl.com。

11.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1

传真:020-87031321

邮编:510000

邮箱:gdgcgc@163.com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01

 

                                                                                 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