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信息服务与示范应用船舶租赁服务竞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遥感信息服务与示范应用船舶租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0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2021-115
2.采购项目名称:遥感信息服务与示范应用船舶租赁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00000.00元
4.采购数量:1项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项目内容:租赁300吨级监测船1艘。租船价格采用日租费结合任务执行天数的方式确定。日租单价设定为不高于2.5万元/天(预算价),避风等不作业期间应明确优惠价格。
5.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船舶1艘,详细需求请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3项目类别:服务类
5.4合同履行期限:24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凭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 9 月 30日 至 2021年10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18 日15时0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8 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www.gzswbc.com)。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25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