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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红树林水环境及沉积物监测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协助开展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红树林水环境及沉积物监测工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协助开展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红树林水环境及沉积物监测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3室(详细地址:详见获取文件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0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2024-116

2.采购项目名称:协助开展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红树林水环境及沉积物监测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需要对广东省四个海洋保护地典型红树林分布区域开展环境监测。

2)采购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需要对广东省四个海洋保护地典型红树林分布区域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地点: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特呈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四个海洋保护地典型红树林分布区域,详细需求请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附表须具有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等检测项目;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附表,响应供应商须在相应检测项目处作出明确圈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830日至2024年0906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获取文件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截止时间:2024091010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3室(注:当日0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4091010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

(一)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公告附件”下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glcc@126.com)同时缴纳标书款(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楼1003室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收到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视为未报名成功))

(三)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3602 0081 1920 1026 473(该帐号只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2、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gcgl.com)等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网站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20-3411546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3室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3500224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500224904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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