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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CH27潮安彩塘宫头至谢厝溪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村道CH27潮安彩塘宫头至谢厝溪段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村道CH27潮安彩塘宫头至谢厝溪段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1室(详细地址:详见获取文件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2026-076

2.采购项目名称:村道CH27潮安彩塘宫头至谢厝溪段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50808.00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按路线编码分为CH27、C557两段,其中CH27线K0+073-K0+170段受坟地、房屋和围墙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K0+260-K0+380、K0+528-K0+543、K0+603-K0+645段受房屋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K0+715-K0+750段受房屋和香炉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K0+835-K0+855、K0+890-K0+920段受房屋和人行道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其余路段均拓宽路面至6.0m。C557线K0+945-K0+950段受桥梁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K1+000-K1+090段受房屋和变压器限制,维持现状路面宽度,其余路段均拓宽路面至6.0m。(具体施工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采购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细需求请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之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获取文件方式的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线下地址)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应在上述时间、地点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1室(注:当日0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6年06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

(一)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公告附件下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glcc@126.com)同时缴纳标书款(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二)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1室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收到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视为未报名成功)

(三)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3602 0081 1920 1026 473(该账号只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2、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gcgl.com)网站上发布,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3其他

本项目为采购单位内部自行委托采购项目,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亦非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遵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否则可拒绝参加投标。若供应商在投标过程或结果出现过失、导致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维护并行使索赔。

、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彩金路中段

联系方式:0768-667471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020-82559699、020-8255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0-82559699、020-82559099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附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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