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放开15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价格。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海玲)
上一条资讯:现代市场体系驱动政采监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