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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一、关于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

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刘昆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刘昆副部长全面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并就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刘昆副部长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都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执行机制和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进一步推进市场开放谈判,在加入GPA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刘昆副部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更加注重采购管理链条,加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采购人的需求责任;积极开展采购结果评价,对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采购评审形成有效反馈;突出问题导向,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大力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明确政策支持重点,着力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丰富政策支持手段,将采购政策支持措施的着力点从评审环节向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等前端延伸;强化政策执行管理,明确和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实施检查与考核力度。三是更加注重采购绩效,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以内控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为抓手,推动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坚持抓大放小和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专业化和信息化,提高采购活动绩效。四是更加注重放管结合,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着眼监管效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更加注重谈判应对工作,努力为市场开放创造条件。按照“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开展出价研究,开展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最后,刘昆副部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安排,包括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做好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作风建设。

会上,财政部国库司刘祝余司长对近两年来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需要把握的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和正确对待社会舆论监督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二、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简要总结

一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狠抓制度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出台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办理今年省政协反映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系列提案为契机,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归纳近年来在政府采购管理实践的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主线,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改革意见》重点围绕简政放权、创新机制、政策功能、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诚信建设、问责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行动指南。

(二)大力推动协议供货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省级、广州和东莞积极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体系,狠抓履约管理,通过竞争报价大幅降低采购成本。2015年,共实施了5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含东莞),预算金额43,559万元,采购金额27,508万元,节约资金16,052万元,节约率36.85%。,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低于市场价15-25%,打印机、空调机低于市场价20-40%。省级在今年11月开始上线试运行批量集中采购履约管理系统,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大力推进网上竞价、电商直购等电子化采购改革。印发了《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3个文件,明确了不同采购模式的适用范围和限额标准,推动网上竞价、网上商城系统的上线运行,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在省级开始执行。截止目前,网上竞价完成采购金额2439万元;电商直购完成采购金额2976万元。

(三)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构建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强化落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直预算单位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执行,各地市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在2015年底前全面推开。二是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印发《关于做好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将计划审核转为计划备案并全面公开。 

(四)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精神,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探索创新产品和服务需求管理、政府采购预算份额预留及首购订购等制度的适用问题。二是会同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积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省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专项检查。确定了41家代理机构纳入检查范围,指导各市有序开展检查工作,并综合形成《广东省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上报财政部。二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纠正不规范采购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问责力度。2015年,省级共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21件,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14件,行政处罚5件。三是防范风险管理,规范专家库管理及专家抽取工作,研究专家库清理扩容和规范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

(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采购交易、合同履约和结果评价的闭环运行,确保采购活动全过程可跟踪可查询。二是完成计划管理、合同备案、定点协议采购、网上委托、信息发布和专家抽取等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增加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批量跟单、批量履约管理等业务系统,进一步完善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专家库和商品行情库等功能模块。三是升级改造门户网站,支持省、市、县三级共享,加快平台的实施推广力度,推进全省政府采购联动一体发展。四是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和办事流程,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办事指南,增强服务引导。

(七)大力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总结协议供货制度改革、信息公开等工作经验亮点,获得《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报》等主流媒体头版头条重点宣传。编印《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政府采购专刊。二是重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完成省市县三级达万人规模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视频培训班。举办省直预算单位及代理机构近1300人次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通过批量集中采购区域联动、联合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市采购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等各类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省政府采购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学术研究以及行业诚信自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逐步树立了自身的品牌。

总的来看,我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良好,政府采购工作呈平稳、有序发展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现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与当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新常态”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相适应,政府采购“慢、贵”负面声音频现,政府采购操作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等。此外,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深入,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解决。

(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市没有严格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该放的不放,不该管的揽着管,偏离了监管主业方向。如审核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派人现场监标、设定门槛阻碍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市场等。个别地市没有依法行使监管权力,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凡事都要卡一卡、批一批。个别地市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政府采购投诉、群众来信来访上管理不规范、程序不严谨,造成了行政复议或诉讼的风险隐患大大增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依法处理。个别地市甚至放弃法定监管职责,由其他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出现了“他人处理、自己盖章”的怪象。

(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强。有的地市不重视信息化建设,在政府采购日常管理上仍停留于纸质作业,缺乏电子化管理手段。有的地市虽然搭建了信息化平台,但功能不完善。有的地市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链条不完整,关联性不强,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点呈“碎片化”、“孤岛式”。

(三)采购人责任意识不强,内控管理薄弱。有的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统一负责政府采购的机构和人员,没有建立采购、验收、支付岗位相互制约的制度,没有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四)代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还不高。部分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业务不精,操作技能不强,代理程序不规范,同质化发展与恶性竞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代理机构只注重程序化代理,而忽视了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有的代理机构在代理时原则性不强,投采购单位所好,违规代理甚至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合谋串通。有的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执行标前、标中、标后“三分离”制度。

(五)公共资源交易与政府采购职责边界不清。部分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操作机构和管理机构于一身,形成了新的“管办不分”。部分地区甚至直接取消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地位。部分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时,在法定程序外设置登记、报名、备案、资格审核等程序,限制或阻止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入本地的政府采购市场,违法改变政府采购法定评审程序、干预评审结果、乱收费等。

四、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财政“十三五”规划既定方针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面推动落实《改革意见》,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管、促公开”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和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在“六个着力”上狠下工夫。

(一)以简政放权为抓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和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模式。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从程序控制转向结果导向,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督。一是做好简政放权。全面梳理政府采购审批核准类与政府采购程序管理类事项,优化流程,除法定职责外,能放尽放、能减则减。严禁设定门槛阻碍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区政府采购市场,严禁通过摇珠、抽签等方式确定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通过实行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实行供应商和代理机构注册登记、建立进口产品清单管理制度,探索一揽子审批方式和绿色审批通道以用提高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多举措为采购当事人提供便利,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法定监管职责,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省的有关要求,纠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行使或取代政府采购监管职责的错误做法,纠正取消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法人的错误做法,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严格审批非招标采购方式和核准进口产品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和国货采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管理、政策功能落实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权责对等。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实行“宽进严管”,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管理。研究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实行承诺制,健全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推动全省评审专家库的互联共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统一检查方式、检查指标和内容、检查程序以及问题定性和处理口径。以妥善化解矛盾和争议纠纷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制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和联合惩戒,强化监督问责。三是提升行政效能。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扩大和完善通用类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基本配置需求标准,逐步制定和完善各类货物、服务项目的标准采购文本格式和合同文本格式。建立采购结果的评价制度,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等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实现价格、质量、效率的内在统一,以结果导向促预算编制。注重服务引导,坚持沟通协调,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跟踪服务。

2016年,重点完成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采购目录修订工作,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以及评审专家的清理、扩容和培训工作。

(二)以信息公开为抓手,着力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在构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新机制的同时,要以信息公开作为抓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的要求,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既要将政府采购监管过程中涉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又要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及履约情况等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予以公开,还要将投诉处理、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采购监管信息及时曝光。二是通过信息公开,一方面制定统一的工作模板,供采购人及相关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使用,切实简化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另一方面引入社会监督,倒逼政府采购工作提速。三是通过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规范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管好政府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四是树立“全省一盘棋”的观念,按照财政部建立责任明确、简便操作、集中统一发布渠道的要求,全省的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必须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按照省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原则上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推进和完成本地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同步联动。

(三)以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执行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政府采购技术支撑,是新时期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与发展、创新采购监管手段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是把政府采购标准化程序嵌入信息化平台,实现所有政府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对重点环节设置风险预警点,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依托信息化大平台,引入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型政府采购模式,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协议定点采购等,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多方式、多渠道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高其采购效率。三是借力信息化大平台,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信息库,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执行交易各环节协调联动、闭环运行,提高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的水平。四是建立与纪检、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用数据共享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信息共享。五是按照“纵向到底”的要求,加快省政府采购系统在市县区的实施推广,省厅已着手制定相关的实施推广工作方案,并研究提出对接的要求和条件。

各地区要按照省里的部署,认真研究,精心准备,积极推进,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与省平台的全面对接。

(四)以电子化交易为抓手,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一是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完善和扩充基本配置标准体系,分类指导制定部门专用配置标准体系,完善采购评审标准和交易规则,夯实采购实施基础。加强履约管理,完善批量履约管理指标体系,推动批量履约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合同确认、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结果评价的全程电子化操作和监控。积极探索第三方主体评价机制,对批量集中采购的效率、质量和服务进行定期绩效评价,积极探索批量集中采购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实现与批量集中采购履约管理的无缝对接。二是积极推进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逐步扩大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品目范围,扩充竞价供应商和电商数量,完善网上竞价和网上商城系统,研究制定网上竞价和网上商城管理办法。三是积极探索电子招投标。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实现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审、结果确认、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的全流程电子化。做好电子招投标系统与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2016年,继续加力推动批量集中区域联动采购工作,争取在2016年底实现全省联动。引导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参与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力争在2016年底实现全省统一执行。各地区要按照省的要求以及实施进度安排,倒排时间,积极行动,加快启动本地区相关工作,确保全省一盘棋。

(五)以政策功能为抓手,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促进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健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充分运用首购、订购方式,加大对创新产品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二是积极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探索绿色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在贯彻执行国家顶层政策设计下,研究提出预算份额预留、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具体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缓解资金短缺压力。

(六)以培训宣传为抓手,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从业素质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业务的培训,促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全面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高操作技能和水平,加强警示教育,促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逐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全面、执行效率高的政府采购队伍。二是重视政府采购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受众广泛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从源头上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尤其是要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宣传,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理解,减少误解,逐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压力也日益增大,希望大家以更高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开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