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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湿地维护中心海珠湿地基本农田与市政道路边界隔离物料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珠湿地维护中心的委托,对海珠湿地维护中心海珠湿地基本农田与市政道路边界隔离物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C-130109-0102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8月12日至2015年08月18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采购人联系人: 廖小姐
电话:020-87031301 电话:66296512
传真:020-8703132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
邮编:510000 邮编:51030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珠江新城支行  
帐号:391150100100086993  
  1. 采购项目编号:GC-130109-01028。
  2. 采购项目名称:海珠湿地维护中心海珠湿地基本农田与市政道路边界隔离物料。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599(其他建筑、装饰材料)。
  5. 采购预算:199.83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最高限价

    1

    电焊网隔离栅围网

    围网总长约5.9公里,高2米,采用直径3.8毫米的镀锌包塑网,每隔3米设立柱,立柱采用直径为70毫米的镀锌钢管(厚度为4.25毫米),围网边框采用直径为50毫米的镀锌钢管(厚度为3.25毫米);详见招标文件。

    177.53万元

     

    注:①本项目报价包括材料、安装、运输、保险、税费、验收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支出。②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图纸”。

 

  1. 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时间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3投标人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7.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5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及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必须到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7、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8月12日起至2015年08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30。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5.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30。
  6.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