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C-130109-0202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8月12日至2015年08月18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 采购人联系人: 周工 |
电话:020-87031301 | 电话:36810158 |
传真:020-87031321 | 传真:3681926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 联系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 |
邮编:510000 | 邮编:510800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珠江新城支行 | |
帐号:391150100100086993 |
- 采购项目编号:GC-130109-02027。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2015年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监测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 服务期限:1年。
- 采购预算:28.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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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按照法规规定及业主要求,对全区排水户排放污水进行取样抽检,出具水质检测报告,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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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投标人需自有固定的水质检测实验室,且具备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资质(CMA),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础项的检测资质。(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实验室地址以实验室资质认证证书(CMA)所列地址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5)、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6)、提供本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7)、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8月12日起至2015年08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2: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2: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