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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资格预审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以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编号:GCB18022ZFY133A2

二、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三、项目内容和预算

1.项目内容:代管公司作为海监飞机管理和运行控制的主体,全面负责海监飞机的管理、飞行和安全工作。其主要任务为:负责全面管理飞机财产和机上人员的安全,根据要求执行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海洋观测、海洋调查、海洋执法、海洋督查、海洋科研、维权巡航等行政管理和公益性飞行任务以及其他指定飞行任务等。

2.代管时间:4架H425型海监B-70HS、B-70HV、B-70HH、B-70HJ直升机自交付之日起1年。代管服务合同完成前二个月,采购人将邀请第三方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则续签下一年代管服务合同,总代管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3.采购预算:结合年度采购预算经费,4架直升机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60万元/年。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22日至5月29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22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29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1、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六、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详见附件一《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中永久有效,《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国境内通用航空企业,具有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投标人在1年内无中国民航局认定的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3.具有工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证;具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效《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CCAR91部)或具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效《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CCAR135部)。

4.具有民航批准的航空器代(托)管经营和运行资质,有直升机代(托)管业务的经验。

5.在南海区拥有自己的作业基地或者具备申请海监任务需要使用沿海各地军民航机场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的确定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本次选取5家申请人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3~5家,则全部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5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5家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若申请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若在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该名次所有并列的申请人均进入合格投标人名单;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则该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第二次招标。

九、资格预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的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评审细则(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进行。

十一、具体项目招标时,本次进入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内的单位有资格参与采购人后续具体项目的投标。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网(www.scsb.gov.cn);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dgcgc.com)等媒体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E - mail: gdgcgc@163.com

邮政编码:510599

固定电话:020-87031301-8021

联 系 人:黄工

日 期:2018年5月22日

 

 

附件: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H425型海监直升机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资格预审文件(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