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信息公告

武警广州支队作业室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州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武警广州支队作业室信息化改造

2.   项目编号:GCB17081QHG182A1

3.   项目内容:在三、六、八楼作业室增加一套电视会议系统,十一楼大屏显示系统进行改造及维护视频融合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要求:

(1)产品(货物或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87,626.00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并依法取得相应设备经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如非生产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有涉密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套,只接受pos机刷卡方式,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4.   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者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涉密资质

(5)出具保密承诺函;

四、本项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gcgl.com)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4、已购买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州支队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11

传真:020-870313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密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定期做好施工人员保密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相关保密法规,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建设项目图档资料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严格遵守落实保密“十不准”,即:不准以图片、斟纸、文字等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部队工程建设的任何信息;不准私自复印、扩散、保存或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快递等渠道传递与部队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图纸、资料或其它涉密信息;不准在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日常文书中出现部队番号、点位等信息;不准通过手机、传真机、计算机等联接互联网的设备上处理、存储部队相关建设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准在营区外展示部队营房,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图;不准与无关人员谈论与部队工程项目有关的情况;不准窥视,打探与部队有关的情况;不准不经批准在施工场地及周边拍照、摄像、录音;不准将承建的涉密工程项目作为企业绩效进行宣传;不准携带任何有全球定位系统的电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如出现以上情况,发包方有权追究承包方相关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